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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河:高位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山东齐河:高位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中环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田会健 刘学芹 浏览量:389

山东省齐河县地处鲁西北平原,与“泉城”济南隔黄河而望,是德州市唯一的沿黄县。黄河在齐河县境内蜿蜒行进62.5公里,地线长、险工多,被誉为“黄河咽喉”。

多年来,齐河县积极贯彻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谋划,高位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大气、水、固废、总量减排、碳排放等工作任务目标,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质量。

2021年,齐河县PM10、SO2、NO2、O3同比分别改善15.8%、27.8%、7.7%、7.0%;PM2.5同比改善24.0%、现状浓度全市最优,改善率全市第一,优良天数达到241天,同比增加11天,空气优良率达到66.6%,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历史最好。全年完成89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成为全省、全市完成农村治理任务最多的一个县;主要河流国控断面徒骇河夏口桥断面水质达到IV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齐河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乡村振兴百佳示范县等荣誉称号。一项项国家级殊荣,擦亮了“黄河水乡生态齐河”这张靓丽的绿色名片。

运用“一线监督法”,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为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目标任务尽快落地见效,齐河县制订了《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2022 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督导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列出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齐河县抽调发改、河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推进专项监督、综合协调、线索排查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建立了有关部门单位定期沟通协调、会商研判、集中交办督办的创新推进机制,实行“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督促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对照监督重点,明确“两清单”任务,运用“一线监督法”,深入开展调研式监督、下沉式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与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按照市纪委监委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选择突出领域重点整治;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短板,督促职能部门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闭环机制。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部门,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及时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制订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任务清单、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聚焦“三大保卫战”,精准施策改善环境质量

齐河县全方位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黄河下游生态廊道和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带建设,稳步提升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纵深推进区域融合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聚焦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齐河县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制定全县“四减四增”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县生态委牵头作用,定期调度、督导相关部门“四减四增”工作落实情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齐河县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协同治理,加强PM2.5和O3协同管控,深入开展VOCs分级监管工作。加强移动源管控,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冒黑烟等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扬尘管理和秸秆禁烧,督促重点企业实施“电代煤”“气代煤”,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全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督促齐源集团对全县5处水源地保护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规范处置水源地周围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专项督导,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实施分类整治。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日常管护,加大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县惠民水质净化厂西厂、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治理任务,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投入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加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水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实现长效管控,确保外排水稳定达标。积极开展整县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县域内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全部实现应治尽治。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力打赢“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完成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的,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污染无关的项目。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防护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不定期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严格管控危固废和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危废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提高全县危固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紧盯“双碳”目标,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齐河县在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科技创新行动,争创碳达峰示范区。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要求,充分挖掘更多煤炭消费替代和碳排放指标,全力完成能耗强度降低和煤炭消费压减考核任务。

按照清单化管理、分类处置要求,严格管控“三高”项目,重点管控钢铁、焦化、煤电、水泥、铸造、造纸等行业已建成的“三高”项目。对节能节水减排潜力的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标准要求的实施深度治理,属于落后产能的项目坚决予以淘汰。把好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准入关口,所有新、改、扩项目,必须坚决实行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有力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地见效。

聚焦推进沿黄生态保护带建设,督促落实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不定期对各分区管控单元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聚焦推进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落户,督促落实上级沿黄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清理等相关规定要求,推动全县各类园区依法合规运行,选择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项目尽快落地。

为进一步促进黄河文化繁荣发展,齐河县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资源,以黄河国际生态城为“龙头”,全力打造沿黄文旅产业带,拉动产业升级,全县接待游客数量以每年约50万人次的速度稳步增长,不断加快享誉全国文旅强县建设。坚持“项目集群化、品质精致化、基底生态化、全域融合化、品牌国际化”的思路,做强做优做大文旅产业,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样板。

齐河县投资8.8亿元建设的面积逾1.5万亩的国家级湿地公园——黄河水乡湿地公园,目前已吸引黑天鹅、东方白鹳、灰鹤、白额雁等110多种野生鸟类在此栖息,实现了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多重效果,持续擦亮“黄河水乡、生态齐河”旅游特色品牌和生态底色,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